OTT草案出爐 斷絕中國非法業者在台支援

NCC 通過「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確定將納管境內外OTT業者,草案精神採取「自願登記制」,屆時業者須提供用戶數與營業額等營業資料。
 
此外,中國OTT業者非法在台提供服務,NCC將針對,協助提供台灣電信設備與伺服器等國內業者開鍘,最高罰鍰新台幣500萬元,藉此斷絕中國OTT業者在台灣傳播內容。
 
不過,目前愛奇藝台灣代理商歐銻銻娛樂為經銷業者,NCC表示,並未列入OTT草案規管範圍。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5日通過「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俗稱OTT TV專法),NCC代理主委陳耀祥日前表示,這應該是全球首部OTT專法。草案5章共20條,內容主要包括納管與登記範圍、重要資訊揭露規範、禁止不當內容、自律規範與我國內容輔導獎勵措施等。
 
NCC強調,OTT法案原則採取「自願登記」制,不過具有一定規模的業者仍需要登記。登記後,業者須定期向NCC提供使用者數量、營業額及使用情況等營業資料,同時,要求事業應共同成立或加入自律組織。如果被認定需登記者,卻未登記,將開罰10萬到100萬元。
 
未來草案三讀通過後,NCC將針對Netflix、Catchplay、friDay影音等知名業者展開調查,確認是否需納入登記。(中央社蘇思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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