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稅上路後 19項民眾最常犯的錯誤

奢侈稅已經上路滿三年,根據統計截至2014年的第三季,不動產部分核課約1.9萬件,稅收約120億元,平均單件課稅金額約為63萬元,相當於一台國產車,國稅局針對近年查稅經驗,歸納出19項常見疏失或違章型態,提醒民眾留意,以免遭補稅處罰。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案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奢侈稅屬於懲罰性的交易稅,其目的主要是希望抑止短期交易的不當炒作行為,但近年仍可發現有不少民眾因不熟悉規定等因素,2年內轉手被課徵奢侈稅,加上國稅局累積3年多的查稅經驗,建議民眾可以先詢問稅捐機關,或者持有兩年後再出售最為保險。
 
歸納常見的疏失或違章型態包括有,未依規定辦竣戶籍登記、持有期間算錯、核准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條件不符、「受贈」取得之不動產短期出售、「交換」視同買賣、單獨銷售停車位、短期限制建築土地、出售未辦保存登記房屋、銷售價格計算錯誤、假贈與真買賣、預約買賣、利用他人名義規避、利用先租後售或以租代售方式銷售不動產規避特銷稅等。(自由時報╱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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