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信用卡和現金卡循環利率不超過15%

立法院財委會今日上午初審通過銀行各項信用卡、現金卡循環利率不得超過15%,並附帶決議半年後實施。
目前台灣的定期存款週年利率僅1%左右,信用卡循環利率卻居高不下,至今仍沿用在民國18年規定的20%,由於循環利息不斷累積,加上各種巧立名目的違約金和手續費,持卡人無力還債下,另辦卡以債養債,嚴重損害持卡人債信,因此立委提案修具銀行法第47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將各信用卡和現金卡循環利率下修至不得超過12%,經協商討論後,決定不得超過15%。(聯合晚報楊美玲╱台北報導)
Designed by 森柒概念 SENCHIC CO., 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