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各地出現無預警停電情形,影響民生與產業運作,引發社會關注。監察院近日通過監委田秋堇、賴振昌所提調查報告。報告點出,停電主因涉及設備老化、變電所興建延宕、自動化不足,以及路平專案孔蓋地下化導致維修困難耗時等多重因素,促請行政院、經濟部及台電公司應檢討改善,以提升供電穩定。
調查報告指出,無預警停電事故90%以上發生於配電系統層級,世界各國皆然。依台電公司統計,113年度全國共發生7482起配電系統層級無預警停電事故,其中設備故障占比約四成,多為設備老化或長期高負載運轉所致。台電公司雖規劃興建新變電所分流電力,但全國規劃興建的23座變電所,有14座因遭反對而延宕,影響供電基礎建設與工程進度。
監委田秋堇、賴振昌認為,經濟部與台電公司應強化溝通,讓國人理解變電所是供電關鍵設施,盡速推動新設變電所與老舊設備汰換計畫,以降低無預警停電風險。
監委續指,台電公司提供數據顯示,近年停電次數下降,然近十年平均每戶停電時間卻由104年的3.586分鐘上升至113年的3.651分鐘,建議行政院督導各道路管理機關就「孔蓋降埋」對停電搶修影響提出合宜配套措施,並促請經濟部檢討近年停電事件影響範圍與修復時效。
擔任本案諮詢委員的學者專家說,雖台電公司宣稱饋線自動化比率達9成以上,但平均停電時間未見明顯縮短。經查,現行台電內部規定僅要求1.5具自動化開關即將該饋線定義為「自動化饋線」,標準寬鬆,難以達成停電時快速隔離故障區段之效果。
監委呼籲,經濟部宜檢討饋線自動化定義及加速智慧電網建設,以達成停電發生時,能自動檢測故障位置、快速隔離故障區段、縮小停電影響範圍及減短復電時間,提升電力系統韌性。
此外,監委發現,台電公司部分新設備運轉未久即發生故障,113年度因品質不良、施工不良、絕緣劣化等因素導致停電案件達1191件。以113年7月9日大金門地區停電為例,肇因為塔山電廠新安裝比壓器設備使用未滿一年即故障,並因電網保護設定不良等多重因素,而導致40703戶停電,促請經濟部督導台電公司進行系統性分析,檢討設備品質管理與查驗程序,防杜同類事件再發生。
另,調查報告也揭示,桃園地區於113年上半年多次發生無預警停電,且部分事故資料未即時登錄於台電停電案件統計系統。台電說明因修復人力不足,加以人員交接換班、連續事故接續搶修等因素,致生登錄疏漏。監委認為,經濟部應依電業法精神落實監督,督促台電公司核實登錄停電事故,以提供可受公評的數據為準據,並參考先進國家電業管理經驗,建立有效稽核機制。
針對114年7月丹娜絲颱風期間,全台逾百萬戶停電、數千電桿倒塌,經濟部已編列預算,規劃強化電線桿抗風設計並優先推動主幹線地下化。專家建議,地下化雖有助防災與美觀,但全面地下化成本高昂且維修不易,且過度地下化將衍生電容效應及造成電力虛功過多現象,宜審慎評估效益與風險;監委促請經濟部責成台電公司進行通盤規劃、詳估預算,以兼顧電網韌性、經濟效益及公共安全。〔記者林哲遠/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