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餐飲業洗手乳 12件標示違規

為保障消費者健康及權益,台北市衛生局抽查15家業者所提供的洗手乳產品,品質結果都合格;但標示檢查部分有12件違規。
衛生局今天表示,7月份進行「速食連鎖店、餐飲業提供的洗手乳稽查專案」,共計抽查15家業者所提供給消費者使用的洗手乳產品,並送交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進行「硼酸」、「三氯沙」及「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等3項成分檢驗,結果都合格。
 
產品標示檢查部分,其中3件合格、12件不符規定。衛生局指出,化妝品外盒包裝或容器須顯著標示「產品名稱」等相關規定,違者可依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規定,處以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提醒,選購洗手乳等化妝品小秘訣為「一不、二要」。即「不輕信誇大療效宣稱」,以及「要購買來源清楚產品」、「要認明完整中文標示」。(中央社黃麗芸/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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