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僱用員工5人以上的公司 應於員工到職當日申報加保

依照規定,僱用員工5人以上的公司、行號等事業單位,為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的強制投保單位,應於員工到職當日申報加保;至僱用員工未滿5人的公司、行號等事業單位及勞保條例第6條第1項各款規定各業以外的單位(如:補習班、診所),雖然不是勞工保險的強制投保單位,仍可以自願申報員工參加勞工保險;如不願參加勞工保險,則應為員工申報參加就業保險。如延遲不辦,依規定將有相關罰則的適用,勞工發生保險事故時所受的損失,亦應由受僱單位負責賠償。
【以上為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廣告】
 
Designed by 森柒概念 SENCHIC CO., 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