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旺季出國的人多,尤其近期還有中秋連假,旅行社成團比例高。但若是在寒暑假、連續假期以外的期間參加團體旅行,可就不一定會保證出團,為此行政院消保會通過,未來就算只有1人也得出團,若行程縮水,消費者還可向旅行業賠償2倍差額的違約金。
行政院消保會第48次會議已審議通過交通部研修之「國內(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暨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重點包括出團人數限制,旅行業若明定「無最低組團人數」或「保證出團」,只要有消費者參團報名,即便為只有1人也要出團、不得拒絕。
旅程中如發生食宿等級、品質與原定行程表所列不符者,旅客得請求旅行業賠償各該差額2倍的違約金。旅行業如未提出差額計算說明時,其違約金至少為全部旅遊費用的5%;除經旅客要求或同意,旅行業不得臨時安排購物行程,且購物時發生品質不相當或瑕疵,應協助處理不得拒絕。(卡優新聞網段楚禎/綜合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