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電動自行車 交通部:7月起須戴安全帽

電動自行車成為新興代步工具,日月潭、墾丁和小琉球也有多家電動自行車出租業者,國外觀光客來台也會租用,但電動自行車衍生的亂象多,加上,交通事故件數與死傷人數也逐年提高,交通部決定將電動自行車納管,7月1日起規定民眾騎乘電動自行車必須配戴安全帽,由於目前沒有罰則,將協調警方加強宣導。
 
交通部指出,民眾配戴安全帽時,帽體及相關配件必須齊全,並無毀損、鬆脫或變更的情況,配帶時安全帽應正面朝前及位置正確,於顎下繫緊扣環,安全帽並應適合頭形,穩固戴在頭上,不致上下左右晃動,且不可遮蔽視線。交通部強調持續檢討相關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規定,維護電動自行車行車安全。(聯合報邱瓊平╱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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