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克力標示超嚴格 明年起正式上路

食品藥物管理署今正式公告「巧克力之品名及標示規定」,規定以黑巧克力、白巧克力及牛奶巧克力為品名者應有的成分及內容物含量,並自明年起正式開始施行。
 
巧克力產品中添加植物油取代可可脂未超過5%者,不論添加量皆應於品名附近標示「可可脂中添加植物油」或等同字義;添加植物油取代可可脂之巧克力,其添加量超過該產品總重量5%者,則應於品名前加標示「代可可脂」字樣。
 
業者如未依規定完整標示或有標示不實之情形,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處以3萬元至300萬元或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產品應限期回收改正。(聯合報陳雨鑫╱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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