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2個月口罩進口數量大增,且發現混充情事,經濟部長王美花昨日表示,為了解進口口罩流向,9月16日起進口口罩,不論醫用或非醫用,應先向國際貿易局申請輸入許可。食藥署昨也預告,9月17日起,國內生產的醫用口罩必須以鋼印於口罩本體上標示MD(Medical Device)及「Made In Taiwan」字樣,若是9月16日前無法依法進行標示者,要在今年12月17日前回收市售品,否則將依藥事法開罰3~200萬元罰緩。
資深藥師、藥品行銷暨管理協會發言人沈采穎表示,政府應該檢討的是流向管控的問題,進口的口罩,應該比照過去對偽藥「冠脂妥」的做法,納入追溯追蹤系統。
經濟部指出,先前只有醫療用口罩需要申請進口許可,但最近2個月進口數量大增,7月非醫療用為5000多萬片,到了8月大增為8000多萬片,值得注意的是,8月醫療用口罩進口也大增,達6000多萬片,主要是從菲律賓進口。為避免違反目的,9月16日起不論醫用或非醫用應先申請輸入許可。
此外,食藥署表示,國內生產的醫用口罩須標示MD與Made In Taiwan的口罩類別包含一般醫用、外科手術口罩,但宣稱具N95效果的醫用口罩及立體口罩或專供外銷用的醫用口罩則不在此範圍內。若在9月16日前未完成標示者,必須連同市售品、庫存品於12月17日前完成回收,一同送至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驗章後,才能繼續進行販售。(中國時報許昌平、陳人齊、林周義/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