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需求爆量。經濟部公布最新2026年負擔備用供電容量義務者應備的總供電容量,為4968萬瓩,逼近5000萬瓩,比2025年再提高2.5%,增幅是8年次高,更比2020年全國電力系統淨尖峰供電量多出13%,相當多增建6部核三機組。稍有不慎,備用容量不足,就有停電風險。
稍有不慎 恐有停電風險
所謂負擔備用供電量義務者,指的是公用售電業,就是台電,未來則會加入再生能源業者。只要有賣電,便須多負擔15%備用容量,就是牛棚要多放備用球員。總供電容量,依《備用供電容量管理辦法》,即上述業者要依照當年用戶負載需求加上備用容量15%,準備足夠的機組,去符合法定備用容量規定。
要注意的是,這裡的機組淨尖峰供電能力,並不完全等於裝置容量數,還須扣掉廠內用電、會受天候影響的再生能源比例,以2020年來說,台電淨尖峰供電能力有4391萬瓩。
然而依照能源局最新公告,2026年總供電容量提升到4968萬瓩,等於6年多出577萬瓩,增加13%機組量,相當於要多蓋6部核三機組。往前看,與2025年容量4848萬瓩相較,更是年增5.6%。這2年分別為2019年以後,8年內的最高、次高容量成長率。
對於未來需求的機組容量暴增,能源局官員解釋,主要是半導體產業不斷設新廠、台商回流擴廠關係,另外電動車成長用電擴增也預估在內。
官方失準低估 有前例
官員表示,2026年除再生能源業者負擔3萬瓩外,其餘全由台電負擔。至於它們有沒有辦法達成,這要問台電,政府提前5年公布,就是給他們時間準備。
台電對此回應,只要相關電源開發如期上線,如大潭8、9號機組、興達新燃氣等,加上規畫向民營電廠採購電力,自身再生能源開發等,應可滿足政府要求。不過令人憂心的是,即使6年後要多準備577萬瓩,卻仍可能不足。因為這份官方公告的推估已有失準紀錄。以過去能源局公告2021年準備量4369萬瓩來說,扣掉15%備用容量用電量應為3713萬瓩,結果去年最高7月底出現3884萬瓩,史上用電高峰紀錄,兩者差距超過百萬瓩,因此,2026年實際用電量非常可能比官方要求的高。
且台電規畫2025、26年向民營機組採購270萬瓩發電量,最後卻僅1家得標,遠不足目標,凡此都讓人憂心供電機組成長無法達標。(中國時報 王玉樹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