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小型養豬場續禁廚餘、全面稽查/動物性廢渣、屠宰下腳料也禁用 植物性殘渣不受限

為嚴防非洲豬瘟,農委會自九月起暫停廚餘養豬一個月後,昨天再宣布10月起養豬數199頭以下的小型養豬場,禁用廚餘、動物性廢渣、畜禽屠宰下腳料,但果渣、豆渣等植物性殘渣不受限,稽查行動將同步展開。
 
農委會統計,我國199頭以下小型養豬場有2101場,目前有使用廚餘、動物性廢渣、畜禽屠宰下腳料的小型養豬場約有273場。農委會畜牧處長張經緯指出,初步掌握約有60場將透過輔導升級擴大規模,另有100多場將轉用飼料或純植物性副產物養豬。
 
本月稽查 雲林多場違法
針對廚餘養豬禁令,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表示,雲林縣政府2年半前宣布全面禁止廚餘養豬,然而本月稽查違廚餘養豬廠,有多場來自雲林,顯示政府頒佈規定容易,但執行起來不一定容易。
 
陳吉仲指出,經過評估認為植物性殘渣風險低,因此開放使用,而廚餘如能按照規定,以90度高溫蒸煮1小時就能殺滅病毒,問題出現在小場黑數難以稽查到位,先前很多違規樣態都在小場。因此針對小型養豬場禁用廚餘,10月1日起將展開全面稽查,把風險降到最低,嚴守非洲豬瘟入侵。
 
農委會統計,自8月22日起至9月28日,總計檢驗404件走私豬肉,其中21件呈現非洲豬瘟病毒陽性,包括月餅、香腸及其他豬肉製品,最後一件陽性案例在9月6日。
 
農委會對於廚餘養豬場棒子蘿蔔齊下,對於違反禁令的養豬場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飼料管理法依次處分,最高罰則達3百萬元,此外也延續9月份提出獎勵及補助方案,協助畜牧戶轉型或退場。(自由時報邱芷柔/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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