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過勞 勞動部明定保全每月工時上限

勞動部今日訂出全人員工作時間指引,明定一般保全人員總工時上限不得超過288小時,且明定雇主不得使勞工連續工作超過12小時,確保例假休息,盼避免血汗保全過勞情況一再重現,明年起開始適用,其中台北市、台南市保全業預料將受最大影響。
勞動部表示,目前各縣市的保全業以台北市、台南市的工時最長,兩縣市認定的保全每月工時皆可高達312小時。根據主計總處資料,保全業去年每月平均工時為226.6小時,其中加班為17.5小時,高於全體受僱人員的177.9小時。(經濟日報 記者鄭杰╱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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