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覽車駕駛過夜將強制1人1室 團費喊漲

交通部預計年底前修正旅行業租賃遊覽車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未來遊覽車駕駛過夜需1人1室、若酒駕須負賠償責任。業者推估,團費每人每日恐將因此漲約50元。
 
觀光局表示,「旅行業租賃遊覽車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案目前仍在交通部審查討論中,內容包括車輛規格、駕駛員1人1室等租車費用,駕駛員若酒駕須負賠償責任,以及若遇天災不可抗力等因素的處理等等,預計最快年底前可望上路,另也已配合訂定裁罰規定,若違反契約也擬開罰1萬到5萬元。
 
中華民國旅行公會全聯會發言人李奇嶽指出,遊覽車駕駛一人一室和餐食費用,應包括在租車費用內,住宿安排應由遊覽車業者負責,若影響團費成本,該漲就要漲,若以一車20名團客來算,住宿小旅館行情費1千元推算,一名旅客團費頂多增50元。(蘋果日報李姿慧/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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