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古車報廢或出口換購新車,減徵貨物稅措施將放寬標準,從本週五(27)起,不再須為同戶籍,僅要配偶或二等親內親屬即可,且此項新政可回溯至今(2016)年1月8日,有助於擴大適用範圍,增加可減徵貨物稅的民眾。
財政部去(104)年提出舊車換新車減徵貨物稅修法,主要目的是刺激景氣、提振出口,原本只限舊車出口才能減徵貨物稅,但立委提案放寬,無論報廢、出口,皆可享有貨物稅減徵優惠。而從財政部統計數據顯示,核退的3萬多輛舊車中,全部走報廢模式,出口車輛數掛零,原先想要達到提振出口的效果,完成無法彰顯。
財政部分析,目前申請舊換新減稅的車輛,多屬20年以上、殘值5萬元以下的老車,10年左右且具備出口條件的舊車,多回歸中古車市場,但目前新法才上路不久,後續仍值得觀察。減稅對中古車出口的幫助,雖然目前暫時還看不出來,但已達到促進舊車換新車,以及刺激消費、節能減碳的效果。(卡優新聞網張家嘯/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