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E、臉書經常有團購粉絲團,集結不少同好上網交易,而網頁更有各式各樣的廣告蓋版、洗版,想要不看也難。消保官提醒,這類新型態的網購類型,常發生消費糾紛或詐騙,若業者沒有公告相關企業資訊,建議寧可不要消費。
根據台北市法務局統計,消費爭議案件量確實有逐漸增加的趨勢。依據《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業者在網路上販賣商品或服務時,須公告其企業經營者資訊,包含企業名稱、負責人、電話、email及營業所地址等。
多數資訊不明的業者其實來自中國或其他國家,台灣法令無從管轄,以知名訂房網站平台為例,訂房網大多是海外公司,一旦發生爭議,恐怕想告也告不成。消費者要留意訂房網站平台在台灣是否設辦公室據點或申訴管道,確保發生糾紛時,可對業者有所主張。
網路購物雖然很方便,但網路賣家詐騙、不實廣告及退換貨退款爭議,仍屢見不鮮,顯見網路購物風險性仍大。消保官提醒,應慎選網路交易對象,儘量透過有第三方支付服務的網購平台購物,提供資金暫留的機制較有保障。(卡優新聞網段楚禎/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