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度的租金補貼即將於7月份公告申請辦法,內政部昨指出,今年租金補貼將首度開放兩個申請時段,且補貼戶數將從原先6萬戶翻倍增加至12萬戶,並將放寬戶籍及所得限制,讓廣大租屋族「看得到也吃得到」,進一步落實居住正義。
內政部表示,今年起只要民眾有租屋事實,不論是否設籍在租屋處所在縣市,均可申請租金補貼;另以往租金補貼主要照顧到中低收入弱勢家庭,在都會區租屋且薪水不高的上班族卻無法獲得補助,今年政府將所得門檻從各縣市最低生活費1.5倍放寬至2.5倍,讓更多民眾可以受惠。
以新北市為例,按照往年規定,每人每月平均所得必須低於2萬3250元才能申請租金補貼;今年放寬後只要低於3萬8750元就可申請,將有更多單身、雙薪或育兒家庭有機會申請到補貼。
內政部營建署國宅組長歐正興說,過去未滿40歲者,僅限已結婚或與直系親屬同一戶籍才能申請,今年起刪除此一規定。此外,今年也放寬動產限額,從比照低收入戶標準,放寬為低收入戶的2倍;以台北市為例,過去若每人每年的存款、投資等動產超過15萬元,就不符合申請資格,放寬後為每人每年30萬元。
至於申請的時間及途徑,歐正興說,往年均集中於當年度7、8月間申請,錯過就要再等一年,本次首度開放兩個時段,包括今年8月4日至8月31日及明年1月18日至2月5日,民眾可就近向租屋處所在縣市政府申請。〔自由時報黃欣柏/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