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15歲以下學童首次配鏡 明年起須先由醫師驗光

學齡前是預防近視,治療斜視和弱視的重要階段,而隨著3C產品普及,近視年齡也向下延伸,因此衛福部預告修訂「驗光人員法施行細則」,針對6歲以上、15歲以下的學齡孩子首次配戴眼鏡,必須先由眼科醫師確認非假性近視,且拿到驗光處方後,才能讓驗光人員才能進行配鏡。
 
衛福部醫事司表示,現行《驗光人員法》已規定6歲以下兒童必須由眼科醫師指導下第一次驗光,以便及早治療因斜視、弱視或其他先天性疾病所引起的視力不良問題。此次修訂施行細則,再限制6歲到15歲的國小、國中生首度配鏡也應先看眼科醫師,再予以配鏡,避免其他眼睛病變所引起的視力不良被延誤診治。預估新制預告順利的情況下,最快明年1月1日上路。
 

法規實行之後,一旦驗光人員違反,依《驗光人員法》將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違規情節重大者,並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或廢止執業執照。(中國時報林郁庭/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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