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小孩生病了常需使用人類用藥物,但到底由誰給藥,近日獸醫師與藥師為此爭論不休。衛福部食藥署、農委會防檢局於上周三(5日)邀集獸醫師與藥師公會全聯會代表開會協商,但藥師公會代表到場後在沒有簽到的狀況下直接離席表達抗議。食藥署表示,現已擬定雙軌制方案,預計下周二(18日)再與藥師公會全聯會協商。
食藥署藥品組副組長吳明美說,毛小孩生病受制於動物用藥種類有限,如控制糖尿病所需的胰島素或腫瘤藥品等,常須用到人類用藥品,依現行《動保法》規定,當治療動物疾病藥物不足時,經公告的人用藥物類別得由獸醫師(佐)填入診療紀錄使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
吳明美說,依《動保法》規定,現已開放597項藥品、製劑,共約5000多張許可證,以供生病毛小孩使用,若以藥品許可證張數估算已占整體張數約三分之一,且由獸醫師依毛小孩所需藥品直接向藥商買藥提供治療。但為管理毛小孩使用人用藥品的流通情形,食藥署、農委會將增修《動保法》納入「人用藥品流通管理辦法」。
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聯會表示,動物用藥缺藥不應只是開放獸醫師使用人用藥品,應是建立長久機制,製造開發動物專用製劑,使劑型劑量的控制更為精準、安全,而在動物須使用人用藥品期間,也應由社區藥局藥師專業核對品量而非調劑,共同管理治療動物使用人用藥品的流向,防制回流人用。
吳明美指出,目前食藥署參照美、英、日等國法規已擬定雙軌制,也就是說,除現行獸醫師可以直接向藥商購買人用藥物,直接用於治療毛小孩外,若獸醫院沒有毛小孩所需的人用藥品,新增獸醫師可以開立處方箋,讓飼主持處方箋到一般社區藥局領藥,維護生病動物權利,預計下周二再邀藥師公會全聯會開會,將會努力溝通、好好協商。(蘋果日報沈能元╱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