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立院三讀通過軍人待遇條例修正,總統府並公告實施。新法明訂,志願役官士兵之「志願役加給」為每月三萬元,比賴總統宣布從4月起調升的額度,高了15000至17000元。由於政院未提覆議,外界普遍認為賴政府已經接受。然而上周四明年度總預算額度出爐,政院卻不編列新法加薪的所需金額,並表示將提出釋憲。
然而在過去兩個月中,因為加薪的利多消息廣泛流傳,國軍人員的招募與流失,趨勢均出現比往年明顯改善。隨著府院決定釋憲,軍方也趕緊下令:各招募單位不得再以「加給三萬元」為宣傳。
陸軍司令部今晚發出新聞稿表示:有關薪資、待遇、福利等用以招募之資訊,均應以實際發放或實施之內容為準。陸軍已要求各級清查,若有引用錯誤資訊之招募文宣,應立即修正並澄清說明,避免引發誤解。
在社群網站上,也流傳一份軍方內部通知:表示某單位要求麾下招募員,將「加給三萬元」納入宣傳資訊,目前司令部正在查正是哪個單位,並提醒大家必須等到實際增加,才可納入文宣。因此請各單位審視麾下招募員的招募作為,若有提及三萬元者,必須盡速撤回,並向司令部回報。
(聯合報 程嘉文/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