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信用交易的投資人注意!證交所表示,為增加證券商業務經營彈性及強化服務效能,自今日起,投資人持有之債券、櫃檯買賣黃金現貨及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均可作為抵繳融券保證金及因擔保維持率不足應補繳之差額。
證交所進一步表示,以往投資人只能用得為融資融券證券抵繳融券保證金,及以非變更交易方法之上市證券、得為融資融券之上櫃證券抵繳融資自備款、融券保證金差額。
現在除放寬為非變更交易方法或管理股票之所有上市(櫃)證券均可抵繳融券保證金及補繳差額外,並增加公司債、金融債、櫃檯買賣黃金現貨及開放式證券投資(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均可作為擔保品。〔自由時報陳永吉/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