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統長基偽劣油品消費損害團體訴訟案,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替2840名受害消費者提出團體訴訟,彰化地院一審判決大統長基應賠償9105多萬元給受害者,每人可獲賠3萬元,創下國內食安案件團體求償最高紀錄。今天下午台中高分院將召開準備程序庭,未來宣判團體求償金是否「打破紀錄」?各界引頸關注。
台灣消保會替3776名受害消費者提出團體訴訟,103年5月經彰化地院調查後,認定有2840名為受害者,以每人損害賠償3萬元計算,彰化地院一審宣判,判決大統長基公司與高振利應連帶賠償受害者9105萬6834元。
但消保會對法院判賠金額不滿再提上訴,台中高分院今天(12日)下午將開準備程序庭。至於大統長基負責人高振利,103年被判刑12年定讞,已入監服刑,民事賠償二審審理中。(聯合報林佩均╱即時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