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主計總處八月底公布國民幸福指數,台灣與卅四個OECD(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會員國及兩個夥伴國相比,位居第十八名;成績看似普通,仔細檢查卻發現,我國的「環境品質」於卅七個國家中敬陪末座。
國民幸福指數為主計總處依據OECD二○一四年美好生活指數(BLI)統計的結果,其中「環境品質」採國際標準,以民眾主觀的飲用水質滿意度及客觀的空氣懸浮微粒(PM10)加權平均濃度來進行評比,台灣分別得到卅三和卅六名,「環境品質」總成績排名最後一名。
報告也指出,我國PM10以十萬以上居民的城市人口進行加權後的濃度為四十一微克/立方公尺,僅勝過智利。
彰化醫界聯盟常務理事葉光芃批,台灣是高度都市化國家,城市空污主要來自交通,據去年環保署資料,交通測站PM10的年平均濃度要比一般測站高約兩成;但全台的交通測站只六個,台中、台南更連一個都沒有,監測條件完全不符民眾的生活環境。相對的,日本東京都會區就有卅五個。(自由時報/記者蔡穎、湯佳玲/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