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瓦斯及電信等公用事業,明年起將開立電子發票,未來各公用事業在帳單上會加印「載具識別資訊編碼」(簡稱載具編碼),作為中獎發票領獎依據,亦即兌獎採「認條碼不認人」原則;公用事業也會主動通知中獎民眾,並設立對獎查詢管道。
屆時發票若中獎,按初步規劃,民眾可憑編碼,至超商的多媒體事務機(如i-bon)將中獎發票列印出來領獎;意即,民眾若不想大獎擦身而過,就得保存好載具編碼。
此外,由於公用事業發票是以無實體型態(不印出紙本)透過「一次性載具」存在雲端,與一般發票不同;因此,財政部已要求公用事業必須主動通知民眾中獎,並設置可供對獎的線上查詢管道。〔自由時報吳佳蓉/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