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拍板客運18項成本調漲但票價不漲 年補貼3.18億

公路客運票價9年未調整,業者考量油價、基本工資上漲等因素,客運公會去年7月向公路總局提出18項成本檢討案。交通部上周已拍板核定調漲17.17%,準基本運價商定為3.48元,但針對成本上漲將以補貼因應,針對消費者給予票價價差補貼,交通部估計每年將增加補貼金額約3.18億元,近日實施。
 
中華民國公共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去年7月提出營運18項成本票價檢討案,申請票價核定上限調漲30%,公路總局3月初審通過,漲幅砍為15%至20%並提報交通部。交通部長林佳龍則表示以增加補貼方式因應,不調整運價避免增加基本名行負擔。
 
公路總局核定費率改採「準基本運價」及「準每車公里合理成本」替代,針對消費者給予票價價差補貼。
 
交通部表示,一般公路客運基本運價是採計所有路線營運效率前50%為計算基礎,雖然客運量下降,但公運計畫有持續投入經費改善,這此採40%為基礎,運價商定為3.48元,調整幅度為17.17%;另根據公路總局汽車客運審議會檢視18項成本,「準每車公里合理成本」建議為40.252元。
 
交通部上周已核定此案,預估提高成本後預估每年將補貼約3.18億元,並將由公共運輸發展計畫經費支應,全案近日將上路。(聯合報侯俐安╱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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