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審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通過營業大客車駕駛人行駛一般道路未繫安全帶,罰款將從1500元加重至2000元,另駕駛已告知,但乘客仍不繫安全帶,一般道路將可罰乘客1500元,國道和快速公路將可罰乘客3千到6千元。
遊覽車業,及行駛高快速公路的國道客運等大客車10月29日起,規定駕駛人須提醒和告知乘客要全車繫安全帶,若未告知,將可罰9千到9萬元。但目前對乘客不配合將無法可罰。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審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通過修正第31條,通過營業大客車駕駛人行駛一般道路未繫安全帶,罰款將從1500元加重至2000元,國道和快速公路仍維持罰3千到6千元。(蘋果日報李姿慧/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