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傷病 考慮取消優待

健保財務吃緊,健保署多方思考開源節流,除檢驗檢查、藥品部分負擔可能調漲,有專家認為重大傷病者未必等於經濟弱勢,人數僅占納保者4%,每年卻用掉健保資源近3成,也考慮取消重大傷病者的免部分負擔優待。
 
現行公告重大傷病約有30大項;截至去年,重大傷病領證人數近90萬,以癌症領證數逾40萬張最多,其次慢性精神病近20萬張、全身性自體免疫症候群12萬張,其他包含尿毒症需洗腎、需長期使用呼吸器者、器官移植者、罕病等。
 
全民健保法規定,重大傷病者可免除所有自行部分負擔,包括掛號、藥費、診療、住院等都可免;健保署統計,重大傷病者一年使用醫療費用約2139億元,占健保支出達27.6%,等於4%的人用掉健保資源近3成。
 
前衛生署長楊志良多次指出,並非所有重大傷病者都屬經濟弱勢,免部分負擔應是考慮經濟能力,針對弱勢提供補助優待,但應與重大傷病資格脫鉤;前衛生署長葉金川也曾表示,重大傷病者看病應可付一點,像是洗腎、呼吸器,若要民眾部分負擔,或可減少一直用。
 
罕見疾病基金會創辦人陳莉茵指出,重大傷病免自付若要排富可討論,但也要考量經濟狀況不同而同一疾病給付不同,恐有違社會保險照顧所有人的精神。
 
衛福部官員指出,為改善健保財務,各種方案都在討論,部分負擔調整已有架構,但內容都還在精算,例如重大傷病若取消免部分負擔,哪些項目、影響人數、衝擊層面等,都要再評估。〔自由時報林惠琴/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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