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災保護法 送進行政院

勞動部長許銘春昨(24)日指出,《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立法草案已在昨天上午送進行政院,這是送給勞工的耶誕禮物。
 
許銘春是昨在勞金局記者會上宣布此消息;據送審草案,該法有六章、108條條文,內容涵蓋勞工職業災害的預防、補償及重建;此外,不同於日前公布的草案,昨天送出的版本新增「名譽處罰」,可公布違法事業單位之名稱與負責人姓名。
 
草案規劃方向,包括擴大納保範圍、保險費率調整機制、適度提高投保薪資、提升給付水準、職業災害預防與重建業務、職業傷病通報與鑑定、提供各項津貼補助及勞動保障措施及強化罰則等功能。
 
在擴大納保範圍部分,未來不論事業單位的僱員為多少人,只要是登記有案的事業單位,雇主都必須強制為勞工投保職災保險。據勞動部推估,未來擴大納保後,原先四人以下事業單位的14萬個投保單位、32萬餘人都將納保。
 
在職災保險投保薪資上、下限部分,下限將定為當年度的基本工資,上限則是採取勞退提繳級距的第八組第44級,從現行的新台幣45,800元提高為72,800元,讓投保薪資範圍可涵蓋九成以上勞工薪資水準。
 
罰則部分,除新增的「名譽處罰」外,也包含提高未申報處罰為2萬元至10萬元罰鍰,且得連續處罰。(經濟日報鄭鴻達/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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