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3月宣布廢止同意3家SRF發電廠進駐桃園科技工業園區,其中一家可寧衛能源公司不滿提出訴願,經濟部上周四撤銷市府處分,代表3家廠商都可繼續設廠。對此,市府表達遺憾,表示將嚴格把關設置程序,捍衛市民健康。
台灣立方、可寧衛、立疆3家企業計畫在桃園科技工業區設SRF發電廠,因空汙疑慮爭議不斷,一度成為選舉攻防話題。市府今年3月宣布,由於經濟部收回推薦函,3家SRF廠專案入園程序不完備,因此廢止原專案入園同意。
據悉,台灣立方和可寧衛能源公司已分別於2021、2023年動工,立疆開發則因尚未取得建照還沒動工。市府廢止同意專案入園,引發可寧衛能源公司不滿,事後提出訴願,經濟部本月6日撤銷市府處分。訴願決定書表示,市府未於處分函中記載法令依據,僅稱依行政程序法等規定辦理。
另,依經濟部工業局2020年12月23日「研商桃園科技工業區再生能源產業申請入園案」會議結論,雖入園申辦程序包含「由經濟部向市府推薦」,但該會議討論內容僅為「機關間協商意見」;經濟部2022年函文雖提及上述進駐條件及入園申辦程序,仍屬「機關間協商及政策表述性質」。
經濟部強調,市府2022年同意SRF發電廠進駐的裁量基礎事實僅「需為取得經濟部能源局核發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同意備案文件之廠商」及「廠商需承諾事項」2項,並未包含「由經濟部向市府推薦」等,市府後續廢止同意入園的處分,自非適法。
市府今天發表聲明,強調專案入園的程序與條件,已明訂於2020年12月23日經濟部工業局召開的專案會議,廠商需取得經濟部能源局核發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同意備案文件後,由經濟部向市府推薦,廠商再向市府申請入園,因此若無經濟部先向市府推薦,市府不會允准入園許可。
市府表示,經濟部訴願決定書所持理由,弱化推薦函的必要性,僅視推薦函為「機關間協商與政策表述」,忽略市府審查時,需視廠商是否取得經濟部推薦函的事實;對經濟部持續推動3家SRF廠商進駐,市府將落實把關汙染物排放權管理,3家SRF廠商需符合環評規定,確保市民健康。
(聯合報 朱冠諭/桃園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