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費怎收? 環署:不排除遞增、累進

淨零排放議題引發關注,立法院社環、經濟等六個委員會昨聯席審查溫管法修正草案,環保署長張子敬答詢時說,碳費初期徵收對象約有一點五億公噸溫室氣體排放,占全國排放五、六成,未來費率將如同空汙費率滾動檢討,不排除納入遞增及累進機制,甚至提公式。
 
昨先行審查前三條條文,但僅通過第一條立法目的,參採各委員版本,從落實環境正義擴大為「落實世代正義、環境正義及公正轉型」,第二條機關權責、第三條名詞定義都保留。今將續審,因草案多達五十七條,料將挑燈夜戰。
 
因應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台灣最快擬二○二四年開徵碳費,但徵收對象、費率仍未明訂,昨逐條審查前多位立委質詢要求費率應避免過低,否則難有效管制碳排。張子敬說,碳費初期徵收對象約為一點五億公噸碳排,約占全台五、六成,但具體費率還未討論;未來是否設定遞增路徑、累進機制,「會考慮,甚至看是不是要有公式」,先看實施效果再滾動檢討。
 
另草案擬讓業者提「自主減量計畫」並達中央指定減量目標,將可申請碳費優惠費率。立委洪申翰質疑,產業減量目標將引發爭議及公平性問題,最後恐淪為各界找民代關說,可能換冷氣就變有效減碳,應針對法源、原則、公平性重新審慎評估。
 
張子敬表示,具體執行辦法會跟產業界、經濟部等相關單位討論,不會有關說問題,若立法技巧有疑慮,願再重新討論。
 
環保署環管處長蔡玲儀說,企業自主減量計畫若要申請優惠費率有兩大條件,一是有效降低溫室氣體排放措施,包括投資或製程改善,若只是減產導致的減排不會被採納;第二要達到中央指定的減量目標,「這是硬指標、絕對的減量」,兩條件同時滿足才可適用優惠費率。
 
至於碳稅未規畫徵收,民眾黨立委蔡壁如、張其祿等人昨召開記者會說,專款專用的碳費,額度、用途、效益都有限,恐拖延整體減碳時程,開徵碳稅才能達「環保減碳、產業升級、社會分配正義」三重效益,財政部應盡速推出碳稅,並納入溫管法草案。(聯合報 吳姿賢、李承穎/台北報導)
(聯合報 吳姿賢、李承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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