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電信勾結詐團 負責人求刑20年/600餘人被騙3200多萬 害台灣難脫詐欺之島惡名

第二類電信業者「海峽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邱明輝涉嫌與多個詐騙集團勾結,桃園地檢署偵辦查出他以「隨時要、隨時給」,並透過快遞寄送方式,狂賣電信門號給詐團,造成六百餘人受騙三千二百多萬元,檢方昨偵結,將邱男依共同詐欺等罪嫌提起公訴,並以其身為電信事業負責人,卻為貪圖利益與詐團勾結,造成民眾損害,使我國難脫詐欺之島惡名,戕害國家形象甚鉅,向法院請求從重量處廿年徒刑。
 
全案起於中壢警分局員警去年十月間,盤查到冉姓詐團成員騎機車載送DMT「數位式移動設備」(Digital Mobile Trunk),該設備可逃避檢警鎖定詐團實際發話位置,並隱匿台灣的國際代碼八八六功能。
 
狂賣電信門號 還教詐團規避審查
檢警搜索時,發現詐團主嫌謝姓男子住處藏放大批詐騙設備及一千餘張海峽電信核發的電信門號卡,進一步查出詐團犯案手法為承租套房架設DMT設備,再由境外詐騙機房成員透過DMT設備發話向不特定民眾詐騙。
 
經警方逐一比對一,發現其中多個電信門號被通報為詐騙電話,門號來源為海峽電信,深入追查更發現海峽電信負責人邱明輝教導謝嫌定期更換人頭公司,規避主管機關審查,涉案情節嚴重。
 
檢警查出,邱嫌賣出二六五四個電信門號給資本額僅五萬元、謝嫌的水果行,其中三四二個門號經查被詐團用於詐騙,造成六一一人受騙三二二二萬餘元。詐團謝姓主嫌及莊姓等共犯均已被起訴。
 
檢警今年五月卅日搜索海峽電信並拘提邱明輝,檢察官聲請羈押邱男獲准,同步向法院聲請扣押邱男金融帳戶及不動產,昨偵結將邱明輝依共同詐欺罪嫌起訴,並向法院請求重判邱男廿年有期徒刑。
 
海峽電信與詐騙集團共謀販賣門號,七月已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以未落實客戶身分查核(KYC)為由,開罰卅萬元。NCC行政調查發現,海峽電信針對七間企業客戶提供的八三五○門號皆未落實KYC,且其中一間數位行銷企業社也被宜蘭地檢署查出涉詐,NCC昨日宣布七間企業社分七案開罰四四五萬元。
 
NCC副主委翁柏宗表示,此次是針對海峽電信未落實KYC裁罰,並不代表七間公司所取得門號全為涉詐門號。(自由時報 余瑞仁、丁奕/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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