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空汙4大業擬強制減排 最快今年上路

再一個多月就進入秋冬空汙季,「空品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四年來未修正,常挨批啟動慢、降載條件寬鬆。環保署擬修法把降載門檻從「三級惡化」下修至「中級預警」,並明訂電力業、石化業、鋼鐵業、公民營焚化廠為「有條件」強制減排四大對象,最快今年上路。
 
環保署昨為此舉辦草案研商會,為了讓各級空汙等級名稱更直覺化,現行「預警」二、一級及「嚴重惡化」三、二、一級,將分別更名為「預警」初級、中級,及「嚴重惡化」輕度、中度、重度,更容易讓民眾理解。
 
初級預警 就啟動應變及通報
實際涉及較大的空汙防制修法,則在通報和降載門檻。現行規定,當空品實際監測達到二級預警,才要啟動應變及通報健康防護措施,但通常監測到空汙表示當下已有危害,此時才啟動通報根本緩不濟急。環保署表示,未來將修法調降門檻,當預報隔日可能達到初級預警,就要啟動應變及通報。
降載門檻 將下修至中級預警
另外,環保署說,現行規定三級惡化才要強制降載減排,將修法改為中級預警就要強制降載減排,形同往下降一個等級。過去也未明訂強制減排對象,只由地方縣市等主管機關評估可納入區域防治措施當中的「配合」減排對象,並無強制力,修法將直接「點名」電力業、石化業、鋼鐵業及公民營焚化廠為四大指定強制減排對象。
 
四大業減排幅度以燃煤電力機組最大,若達到中級預警、輕度惡化、中度惡化、重度惡化,須分別減排一至四成,其他三業別減排幅度也分為四等級,最低一成,最高二成五。
 
強制減排「有條件」,電力業須確保全國供電裕度二八○萬瓩以上,且備轉容量率百分之十以上才會降載;其他三業別的排放削減率若達九成五,也可在主管機關同意下免除降載。
 
環團:恐淪「看得到吃不到」
這次草案也強化縣市權責,比照空汙防治方案「好鄰居條款」,空汙達中級預警以上時,「上風處且直接相鄰」的縣市,必須共同列管固定汙染源的降載減排等應變作為。例如高雄市空汙若達中級預警,台南市跟屏東縣就要啟動共同防制作為。
 
環保署擬加嚴修法,環團並未完全埋單,雖指修法是「遲來的正義」,但也認為「有條件」強制減排,恐淪為「看得到吃不到」,或頂多空品「紅害」時才減排一成。(聯合報 吳姿賢/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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