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鐵警、弒母案無罪譁然 司法精神病院有譜

嘉義殺鐵警案、弒母剁頭案的無罪判決,群情譁然,也引發社會安全網補漏討論,衛福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司長諶立中昨天表示,我國首間司法精神病院預計在兩個月內設置,目前只等行政院長蘇貞昌拍板定奪。
 
桃園梁姓男子因吸毒後弒母,還剁下母親頭顱丟下樓,被台灣高等法院認定行凶時因欠缺辨識行為能力,依刑法十九條判無罪,成為繼鐵路警案後,另一起因精神狀況犯下重大殺人案件獲判無罪的爭議判決,也再掀社會安全網的討論,對於精神疾病或吸毒後犯罪者的處置,如何讓民眾免於恐懼。
 
嘉義殺警犯判無罪後,社會各界關注高度暴力傾向、反社會人格者的行為,目前療養院精神病床不足,沒有足夠的能力可以給予安置,催生出「司法精神病院」,但判決迄今超過三個月,法務部、衛福部聯手勘察七個適合的院所評估,但對於該由誰主責僵持不下,醫護人力、戒護人力也仍未解決。
 
依照統計每年被判需要監護處分的人數約二百多人,其中具有高暴力傾向、反社會人格者占少數。
 
行政院跨部會意見認為,如採取「新建」方式處理,將籌措相對多的經費,且工程耗時也不符合人民期待,傾向盤點由現有院舍改裝完成。
 
諶立中表示,設置司法精神病院一案,日前由政委林萬億主持,國內第一間司法精神病院設置地點,目前初步決定一處,最快二個月內定案。
 
此外,目前監護處分以五年為期,各界認為五年對於高暴力傾向的患者,仍舊不足,法務部已提案修法,延長監護處分的年限,未來可能終生都必須要執行監護處分,修法草案也已送行政院。(聯合報王聖藜、陳雨鑫/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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