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核三廠一號機於七月二十七日停機,明年五月十七日二號機也將停止運轉,核三將進入除役計畫,台電在恆春召開「除役計畫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公聽會」,面對居民最多質疑的核廢問題,台電副總許永輝強調,「核廢料四十年內要移出廠內」,待立法修法後,明年會有相關新作為。
台電副總:朝修法、立法解套
台電在公聽會中指出,除役計畫依法需經核能安全委員會及環境部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通過後,才能執行除役作業;台電依範疇界定程序會議決議進行環境調查、編擬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初稿,上月二十二日函送經濟部,依規定現勘及開公聽會。
由於全台關注核廢料問題,公聽會有不少環團人士到場,台電副總許永輝表示,台灣在低階及高階核廢料選址及地方公投確實遇到問題,但面對「核廢料四十年內要移出廠內」下,台電正積極朝修法、立法方式解套,明年可望有新的作為,但除役期間仍會維持固定核安演練。
除役分四階段 將在25年完成
會中居民對除役過程,以及內部光電設施的污水、土壤、空氣監測提問,台電人員強調,對於多點都有環境友善措施,至於當地民代及居民關心後續內部太陽光電廠設置,台電也解釋,廠內太陽光電配合剷除銀合歡區域,沒有污染水源的清洗方式,都有各項完善水保及水源保護設施。
依據台電規劃,除役分四階段,在長達二十五年的時間完成,除役後的廠房及土地再利用規劃,將以「室內乾貯設施」及「二號低放射性廢棄物貯存庫」列為「保護區」,保護區以外的土地則朝其他電力設施用途規劃。
目前核三廠內低階核廢料約一萬桶,未來除役後,還會產生十萬桶低階核廢料;高階核廢料有四千多束,將先以乾式貯存處置,後續再移至中期暫存及最終永久處置場。(自由時報 蔡宗憲/屏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