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安全檢查新制今年2月上路,明確規範搜書包原則及流程。教育部近期整理23項QA,說明遇到學生拒檢時該如何處理等處置方式,必要時可協請警方處置。
去年新北市國中生命案發生後,外界反映校安檢查機制太過嚴格,教職員怕被投訴而不敢搜學生書包等。教育部召集學者專家討論後,於今年2月公告「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明訂相關流程,例如學校確認有危害他人生命、身體的可能性,可直接進行安全檢查,搜查書包、抽屜等私人物品。
教育部今天在宜蘭縣舉辦民國113年度全國教育局處長會議,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長吳林輝接受媒體聯訪,提及上路接近半年來,從各校收集23項的操作手冊QA,已公布在網路上讓各界參考。
吳林輝以學校最擔心的拒絕受檢為例,第一原則是不要與學生發生衝突,應盡可能溝通。其中1個關鍵是溝通時不要處於公開場合,可先帶到1個較有隱私的空間,讓學生情緒先緩和下來。
手冊QA也建議可由與學生關係較為密切的人員,例如導師、輔導老師,協助安撫情緒,說明安全檢查的必要性,以及學生的相關權益。
如果學生還是堅持拒檢,吳林輝說:「我們也不贊成學校直接動手。」下一步是聯絡家長(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協助溝通,如果還是沒效果,在情況急迫、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等狀況,可協請警方處置。
另外1個常見的問題,是校安檢查時須同步錄影,按照規定須使用公務手機錄影。吳林輝說,如果當下真的不方便,也可使用私人手機,但後續檔案移轉等程序,都須做好資安管理,避免影片外流。
吳林輝說,許多學校反映新規操作流程複雜,希望有更簡單的方式,但也有一些風險較高的學校覺得設想周到。手冊不是要求學校一次到位,有很多前置準備工作,可按部就班來做。
吳林輝強調,多數學校環境單純,新規定上路至今,累積的個案並不多,還須要再一些時間收集。各校可能還會反映不同的情況,教育部會持續觀察。
(中央社 陳至中/宜蘭17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