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假帳案 2證人轉被告 李文娟、端木正交保 電子監控

台北地檢署追查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總統競選總部政治獻金申報案,前天一舉約談會計師端木正、柯競總財務長李文宗等七人,經漏夜偵訊後,檢察官諭令木可行銷公司負責人李文娟一五○萬元交保,端木正一百萬元交保,兩人均限制出境出海並配戴電子監控設備,李文宗以證人身分獲請回。

木可會計何璦廷 50萬交保

木可公司會計人員何璦廷、端木正的助理陳韋瑄,皆由證人改列被告,何璦廷五十萬元交保,陳韋瑄無保請回;尼奧、時樂公司負責人戴利玲作證後請回。

據悉,檢調發現木可的李文娟與何璦廷,私下協助柯競總處理帳務、核銷單據。何璦廷和柯競總的關係匪淺,從監察院政治獻金公開查閱平台查出,她去年八月四日到今年二月五日是在柯競總任職,領了九筆薪資共五十一萬餘元。

檢調此波主要針對柯競總有申報,但時樂、尼奧公司沒收到的九一六萬元宣傳費用,進行問訊。據悉,李、何兩女和李文宗等人的口徑一致,皆將矛頭指向端木正做假帳。

據指出,端木正供稱,因申報時間太趕,他聽從李、何的口頭交代「先出帳,憑證後補」,因此先行登載申報三筆共九一六萬元宣傳支出,但憑證後來沒補上,強調他是依法令規定處理,自己絕無憑空捏造。

檢調比對資料後發現,九一六萬元宣傳支出的申報時間,分別在去年十二月至今年一月間,當時何璦廷確實在柯競總任職並領薪,何女在任職期間,曾回捐一筆十萬元;李文娟對於為何會有一千三百萬元競選經費,以授權金名義流入木可公司,則是交代不清。因此兩女皆列被告予以交保。

(自由時報 / 記者陳彩玲、王定傳/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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