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兒少性影像網站 朝野修法達共識:3情形可直接封網

藝人黃子佼購買並持有兒少性影像引起社會撻伐,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本週排審「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修正案,其中針對移除兒少性犯罪影像部分,朝野立委達成共識,在接獲犯罪嫌疑時必須在24小時內限制瀏覽或移除網頁資料,同時新增3種情形下主管機關可直接封網,包括「無從知悉網路業者聯絡資訊、網頁內容有重大犯罪嫌疑、網路業者限制接取後更換網域名稱」。

針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修正案朝野立委共提出36個版本、涉及24個條文及增列9條文,聚焦加重刑罰、強制封網措施及建立主動巡查機制等,經過兩天審議,今(1日)送出衛環委員會,其中僅有4項條文通過,其餘涉及加重刑責部分多數保留,將擇期召開朝野黨團協商。

朝野對於下架兒少性犯罪影像多有共識,在「無從知悉網路業者聯絡資訊、網頁內容有重大犯罪嫌疑、網路業者限制接取後更換網域名稱」等3情況下主管機關可主動封網,此外,若規避中央主管機關主動巡查,可處業者6萬至60萬元罰鍰。

在加重相關刑責方面,朝野意見分歧,法務部和司法院主張保留原法案,強調刑度的公平性。法務部參事汪南均指出,現今智慧手機普及,青少年可能因無意而觸犯法律;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長謝靜慧也舉例,中部某高職生在洗澡時開玩笑,拍攝同學的私密部位並透過通訊軟體分享,根據去年修法後的刑度,已是重罪,然而這些孩子並沒有剝削對方的意圖,僅依賴重刑罰手段非權宜之計。(自由時報 邱芷柔/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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