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新冠肺炎疫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昨宣布,屆滿工作年限的外籍移工可延長3個月期限,另外包括越南、印尼、泰國、菲律賓等外籍移工,即日起來台要居家檢疫14天,雇主申請聘僱時也要提出居家檢疫計畫書。
勞動部常務次長林三貴表示,對於疫情希望雇主能夠減少人員跨境活動,因此會鼓勵顧主若有人力需求,優先考慮現有在台的移工予以續聘,國內每年約有10萬名移工轉換。
至於實施居家檢疫的移工薪資必須由勞資雙方討論,若雇主未給付,移工可領最高1萬4千元防疫補償。假若移工工作年限屆滿上限,雇主也可延長3個月並在國內承接合約到期移工,並可視情況展延,避免人員跨境活動。
勞動部強調會督促雇主落實防疫管理,包括改辦線上入境講習、移工入境時發放6片口罩,並全面改為強制接機,林三貴補充,未來移工在入境時,僅能從桃園、高雄2機場進入,勞動部也會派員執行強制接機,避免境外移入病例在台擴散。
未來雇主申請移工時應提報「移工入境辦理居檢疫計畫書」,內容須詳附居加檢疫地點、規畫及機場到檢疫地點的交通配套,也可委由仲介公司辦理,如果移工入境後身體不適則應由雇主及仲介協助就醫。
勞動部提醒,若雇主未依「移工入境辦理居家檢疫計畫書」辦理,已違反就業服務法54條規定,勞動部將不予核發或廢止許可,並處30萬至150萬元罰鍰;如移工違反居家檢疫規定,則可處10萬元至100萬元罰鍰。(中國時報林良齊、陳人齊/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