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役薪資役期 比照義務役

義務役期恢復至一年,行政院會昨核定國防部「強化全民國防兵力結構調整方案」及內政部「替代役配合方案」,後續將送立法院查照,立院預計今天列為院會報告事項。內政部報告指出,二○○五年次後役男申請服替代役,須符合家庭因素及宗教因素二類,役期、薪俸亦將比照義務役士兵;以宗教因素申請服替代役,役期則調整為一年兩個月。
 
孫文學校總校長張亞中昨說,台灣延長兵役只會激起對岸不滿,讓兩岸關係更緊張,未來若共軍發動登陸作戰,徵兵的年輕人就要站在海岸線負責防衛,這個狀況與烏克蘭相近,邏輯就是美國因應烏克蘭問題的作法,「這是非常不幸的事情。」國民黨立委江啟臣質疑蔡政府戰略目標不明,為兵役改革埋下變數。
 
現行替代役,除因徵兵檢查符合「替代役體位」可服替代役,也可因家庭、宗教因素或研發資格申請服替代役。內政部次長陳宗彥表示,二○○五年出生的現在多數是大一生,但研發替代役大部分須具備碩士以上學歷,因此研發替代役在未來六年還會繼續實施;專長部分則包括體育、文化、技職專長等,未來四到六年也還會持續。
 
內政部表示,未來替代役基礎訓練,除持續實施緊急救護、體適能等課程,將增加打靶射擊訓練及全民防衛動員課程;役男服勤時,平時協助機關勤務,戰時就地支援軍事勤務。
 
另配合民防訓練,會將替代役備役役男,依專長分為防災救護、治安維護、社會服務、公共服務等四大編組,納入民防體系整體運作。國防部副部長柏鴻輝表示,志願役有志願役加給、專業加給與離外島加給等,在等級上與義務役差別約一萬五千至三萬元,鼓勵志願役爭取職務,薪資結構自然就會調節。
(聯合報 鄭媁、劉宛琳/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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