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壓地方政府,調整房屋稅稅基,財政部昨公布各縣市調整房屋稅中的房屋標準單價情形,其中彰化縣、金門縣37年來從未調整外,嘉義縣、嘉義市調幅也偏低,僅及42%與38%。財政部官員表示,縣市若有定期檢討並且適時反映造價,總是比「從未調過好」。
外界要求調囤房稅聲浪高漲,但財政部認為調整稅率「一刀砍」影響太大,所以公布各縣市房屋標準單價調整,及與房屋造價間的差距情形,希望藉此給地方政府「壓力」,進而調整房屋稅基、避免造成囤房。
據財政部資料顯示,彰化縣、金門縣自1984年「台灣省首次公告標準單價」以來,從未調整過;各縣市中,嘉義縣調42%、嘉義市38%也偏低,但嘉義縣、嘉義市在2019年皆有重新檢討房屋標準單價,財政部認為,2縣市已經有逐步反映房屋真實情況了,總是比「完全不調」還好。
財政部同時公布,各縣市房屋標準單價占營造工程物價指數的比重,百分比愈高,顯示房屋標準單價愈貼近房屋造價。資料顯示,連江縣、新竹市比例最低,分為20%與28.74%,顯示2縣市的房屋標準單價近年雖有調整幅度,但是相較於房屋造價仍屬偏低。
依法地方政府每3年房屋稅稅基要重新評定一次,重新檢討稅基項目,財政部資料顯示,有一半縣市前一次調整還停留在2014、2015年,至今期間都沒再調漲。
官員表示,今年將調整房屋標準單價的縣市有宜蘭縣、桃園市、澎湖縣和金門縣等,如調整的話,受影響僅有「新建造的房子」,至於老房子不受影響。
官員表示,決定房屋稅輕重的,除了稅率之外,還有稅基(房屋評定現值),稅基可由地方政府因地制宜,例如台中捷運要開始營運,房屋稅稅基項目中的「地段率」就應調整,房屋稅自然也會跟著變動。
官員強調,即使房屋稅率調高,但稅基中重要的項目,如房屋標準單價數十年不調,或久久才調一次,也難發揮抑制囤房效果。
(中國時報吳靜君/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