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酒駕肇事致死事件太多,行政院長卓榮泰指示要拉高強制險費率,金管會保險局昨首度對外揭示正在研議修法的三大方向,包括取消性別差異、酒駕肇事使人致死拉高費率級數、無照駕駛使人致死需註記並拉高日後強制險費率。
上述三大修法方向的研議,保險局表示會在明年底前完成;不過對於無照駕駛,保險局坦言,除非駕駛人日後買車,否則強制險只能懲罰到車主,但罰不到實際駕駛人。
費率拉高並非全面,主要在於女性保費、酒駕肇事及無照駕駛肇事致死,一般男性費率有可能因女性費用拉高而降低,另外,一般無肇事紀錄的男性駕駛人也不會調高費率。
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指出,之後強制險費率將依照年紀、車種、違規肇事理賠紀錄,及酒駕加費等四大項目,各自對應費率等級有所不同。
強制汽車責任險費率首先檢討讓費率計算不納入性別因素。蔡火炎說,台灣現行女性費率低於男性,因而經常發生「車主登記為女性,但非實際駕駛人」情況,計費基礎不公平,甚至產生「逆選擇」現象。他說明,英國、美國加州、德國等都沒有這種作法,至於亞洲,日本也沒有分性別,因此擬取消性別區隔。
現行強制險費率為十級,同一年紀男性、女性保費比較,蔡火炎舉例,自用小客車,年紀超過卅歲,未滿六十歲為第四級;無肇事紀錄者,男性一年保費為一三九八元,女性為一三一八元,未來兩性保費拉平,保費就會介於一三一八元至一三九八元,現行男性費率會下降;但若肇事,第四級再加三級到第七級,男性是一六九七元,女性是一六一七元。
第二大修法方向在於加入車種、違規肇事酒駕紀錄加費,肇事致受害人死亡,及保險註記為非車主的肇事駕駛會調高費率等級。蔡火炎進表示,現行費率等級僅依前一年度理賠紀錄費率加三級,不會因受害人傷亡情形有差異,未來會再區分成肇事後,是死亡或受傷,讓費率等級再進一步區隔。
第三個方向是針對非車主的肇事駕駛人。蔡火炎說,未來強制險理賠,將對「非車主的駕駛人」註記,以後該駕駛人買車時就適用更高等級。但若肇事駕駛人一直不買車,強制險費率就罰不到該車主。(聯合報 朱漢崙/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