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托育擬放寬 盼保母年輕化

衛福部統計,合格保母年齡偏高,逾5成7超過50歲,推估與法令限制有關。衛福部社家署為此預告修法,育有子女或夜間收托保母,日間收托數可從一人增至二人,同時下修保母家中子女納法定收托數的年齡,從未滿6歲改至未滿5歲,盼藉此讓保母「年輕化」。
 
不過,張姓保母說,政府不該只下修育兒保母孩子的年齡,只要保母自己的孩子,開始上幼兒園或是不在家中接受家人照顧,日間收托的名額就該比照一般保母;有些年輕保母為保住保母飯碗,自己甚至不敢多生。
 
截至6月,全台有2萬6500多名保母,50到59歲占整體3成9,超過50歲以上則超過5成7,40歲以下僅占1成5。
 
現行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規定,夜間收托二名兩歲以上幼兒,白天僅能再收托一人;換言之,該家庭只要育有二子,想多幫忙照顧其他幼兒,頂多只能收托一人。衛福部社家署副署長張美美說,年輕保母比率偏低,恐與此有關。
 
張美美說,為此將下修保母本身育有子女年齡的收托限制,從原本的未滿6歲改為未滿5歲。滿5歲至未滿6歲幼兒,約9成7已就讀幼兒園,日間時間可空出照顧其他嬰幼兒,同時調整日間收托的上限,從原本的一人增至二人。
 
此外,此次也新增企業收托地為保母收托地點。張美美說,過去保母僅能在自家或個案家中收托,配合勞動部鼓勵企業設置托嬰中心,盼此舉能提高企業設置意願。(聯合報羅真、陳雨鑫/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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