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改革法送府院 卓揆研議是否覆議

立法院5月28日三讀國會改革修法,5日正式行文總統府和行政院,咨請總統公布修法。行政院將邀請學者專家,研議提覆議。根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行政院最晚在14日前要提出覆議,覆議案送達立院15日內,立院必須做出決議,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

國會改革修法發生激烈朝野衝突,執政黨對於修法結果表達違憲立場,揚言將採取覆議、釋憲等方式應對。立法院昨日正式行文總統府與行政院,咨請總統公告修法;總統應於收到後10天內公布,即使屆時總統不簽署公布,法律也會自動生效。

目前未有賴清德總統不願公布的消息傳出,依《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法律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3天起發生效力;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已表示,會在法律公布3日後由民進黨立院黨團提出釋憲。

但提出釋憲的時機還要看行政院是否、以及何時提出覆議,憲法增修條文規定,送達行政院10天內要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應於覆議案送達15天內作成決議,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1/2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昨表示,卓榮泰已請政務委員林明昕盡速邀請學者專家,詳細審視條文,並研議是否依照憲法程序提出救濟。

考量行政院研議時間可能趕不上7日立法院會,10日又有端午節,若11日即提出覆議,14日可排入立院院會一讀,21日院會即可議決;若行政院在14日才提出覆議,排一讀會時間就落在21日,28日院會才議決。

覆議案只要藍白聯手就可以維持原決議,據悉,柯建銘日前規畫在覆議案被藍白否決掉後提出釋憲,聲請門檻只需要立委1/4,民進黨立委足夠人數聲請釋憲。(中國時報 周毓翔、蔡雯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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