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提4大藥價優惠 鼓勵國內藥廠

為改善缺藥,衛福部健保署昨預告修法,提出四大藥價優惠改革重點,包含符合條件必要藥品當年藥價不調整,國內藥廠製造國內新成分新藥給予優惠核價等,力拚農曆年後上路,避免藥價過低,廠商不敷成本退出市場。

健保署預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品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衛福部也提出「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健保署醫審及藥材組長黃育文說,鼓勵國內藥廠製造創新藥品,國際上市許可二年內新藥,或十大先進國家核准上市滿五年、但屬國內新成分新藥,將比照首發新藥給予優惠核價;其次,鼓勵學名藥或生物相似性藥品及時進入市場,針對原廠藥逾專利期五年內首二張取得許可證的國內學名藥或生物相似性藥品,最高給予原廠藥相同價格。

另國內製造藥品採用國內生產原料藥,或國內安全性臨床試驗獲國際學術期刊發表且增列於仿單,以及最早向主管機關為P4專利聲明且獲准核發藥品許可證學名藥,只要符合這三項條件之一,未來健保核價任一可加算一成,最多三成。

最後,為確保供藥穩定,合理保護藥價,只要同時符合主管機關公告的必要藥品、同分組內有國內製造品項及同分組分類未逾三品項等三項條件,當年度藥價不予調整。(聯合報 沈能元、賴昀岫/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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