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防疫旅館 自主防疫者外出 須出示兩日內篩陰

入境旅客居檢前天起改為「三加四」,但中央欠缺事先規畫,造成地方政府、業者及民眾極大困擾。指揮中心昨公布防疫旅館管理指引修正重點,隔離者僅需在「自主防疫」期間,向業者出示二日内快篩陰性證明及身分證明等文件後,即可於必要時出入防疫旅宿;若隔離者徹夜未歸,業者要在隔日上午通報地方政府。
 
指揮中心代理發言人羅一鈞表示,出示快篩陰性證明沒有限定方式,以手機圖片或拍照傳社群軟體都可以,不需要向業者提出必要外出的佐證資料,也未要求業者進行管控;業者於房間內、大廳張貼文宣後,告知旅客即可。
 
至於「必要外出」,指揮中心公布以工作及採買生活必需品為主,或進行商務履約之上班、參訪、演講、開會才可外出,且要避免出入人潮擁擠場所或與不特定對象接觸,並全程佩戴口罩,維持社交距離;若為商務到餐廳用餐,需有獨立空間或與特定對象用餐。
 
不少民眾抱怨,為何自主防疫不可入住一般旅館,必須住在一人一戶的自宅、親友住所或防疫旅館?羅一鈞解釋,因一般防疫旅館會入住其他不會接觸境外檢疫個案的民眾,擔心一般旅館因潛伏期造成群聚感染,因此沒有開放。
(聯合報 王昭儀、楊雅棠、許政榆/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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