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雖常居國人十大死因之首,不過「事故傷害」才是隱性的社會成本和勞動力損失之首!去年度國人平均生命年數損失統計出爐,「事故傷害」造成平均生命年數損失高達23.6年,比癌症多了近一倍。
計算國人的生命年數損失(PYLL、AYLL),可分析國人過早死亡所造成的工作年數和經濟價值損失等社會損失。生命年數損失越多,代表活得越短、較早死,相對社會損失較大。
去年國人整體平均生命年數損失為14.7年。衛福部並統計國人十大死因所造成生命年數損失,第一名為「事故傷害」的23.6年,第二名「慢性肝病及肝硬化」為16.4年,第三是「心臟疾病」13年。
事故傷害造成生命損失最多,其中交通意外是主因。台北醫大公衛系主任白其卉呼籲,政府應加強改善各地道路及工作環境安全,尤因意外造成青壯年死亡,生命年數和勞動力損失都極高,最該儘快改善。
若以男女性比較,男性生命年數損失大多比女性多,特別是「慢性肝病及肝硬化」,去年男性平均生命年數損失達17.3年,較女性11.6年高許多,顯示肝病對男性造成較大生命威脅。
交通事故造成國人生命損失,今年上半年全國道路交通事故30日內死傷高達23萬2445人,較去年同期大增7951人,其中65歲以上高齡者死傷2萬8783人,就增7%。
交通部分析,高齡者因道安觀念不足、身心反應變慢等原因,常騎機車直接左轉遭側撞或未走人行道遭車撞。〔自由時報吳亮儀、蕭玗欣/台北報導〕